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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新增列入农药管理,禁止违规生产经营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2026年8月2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异噁唑虫酰胺等化学物质特定用途管理认定的通知。

通知在对氟雷拉纳等13种化学物质特定用途管理认定的基础上,对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用于农林病虫草害防控等特定用途时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用于《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目的、场所时,按农药有效成分处理。

  

二、生产经营含有上述物质的产品,用于《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目的、场所的,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假农药处理。

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新增列入农药管理,禁止违规生产经营

按农药有效成分处理的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名单:

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新增列入农药管理,禁止违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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