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2026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第八十一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法律共八章72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与此前针对黑土地等特定耕地资源的专门立法不同,此次法律面向全国耕地,将数量保护、质量提升和生态保护纳入统一的法律框架,并对高标准农田、盐碱地、退化耕地、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土壤肥力以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等作出规定。
这意味着,今后衡量一块耕地,不能只看面积有没有减少,还要看它的生产能力如何,能否长期、稳定地用于农业生产。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农业投入品市场,这一变化值得关注。
为什么中国在这个时候出台一部专门的耕地保护法律?
过去相当长时间里,耕地保护首先解决的是″数量″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占补平衡,是土地管理的重点。
但与此同时,不同土地之间的生产能力也可能存在很大差别。东北黑土地需要解决地力保护和水土流失问题;南方一些农业区存在耕地酸化;部分北方和沿海地区面临盐碱化;长期高投入的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区,则可能出现养分失衡、连作障碍以及土传病害等问题。
中国农业由此逐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不仅要守住耕地面积,还要维护耕地的长期生产能力。
2015年,中国启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此后,高标准农田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盐碱地综合利用、酸化耕地治理等政策陆续推进。此次立法的重要意义,是把过去分散在不同法律、政策和专项行动中的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纳入全国性的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律框架。
从″保面积″到″保产能″,法律究竟增加了什么?
这也是农业投入品企业最需要看的部分。
新法对耕地质量提升的规定相当具体。
第44条提出因地制宜推动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开展盐碱地调查、监测和分区分类治理。
第46条明确提出退化耕地治理,并直接列出改善灌排条件、改良耕作制度、培肥耕作层、施用土壤调理物料等方式,用于治理酸化、潜育化以及沙化、风蚀、水蚀等问题。
第47条进一步列出了施用有机肥、粪肥还田、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粮豆轮作、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目的直指提升土壤有机质和氮、磷、钾等营养元素供给能力。
第48条则明确支持保护性耕作和轮作等用养结合制度。
到了第五章″耕地生态保护″,与农化行业的联系更加直接。
第50条允许通过农艺、生物、化学、工程等不同措施开展耕地生态修复;第52条提出推广精准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并要求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
因此,这部法律指向的并不是简单的″少用农资″,而是在合适的地方使用合适的投入品,提高使用效率,同时维护耕地的长期生产能力。
欧美和巴西的发展历程参考
从欧美和巴西的经验看,当农业生产达到较高水平后,政策关注点往往都会从″如何生产更多″,逐渐延伸到″如何让土地长期保持生产能力″。
但由于资源禀赋、农业结构和发展阶段不同,各自选择的路径并不一样。

四种路径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保护土地并不等于简单减少农业投入,而是要求投入更加合理、精准,并有利于维持土地的长期生产能力。
差异则来自各自面对的问题。
欧洲更强调控制农业生产的环境影响;美国主要通过政策激励和农艺措施改变耕作方式;巴西则通过改土和农业技术突破热带土壤的天然限制。
中国面对的情况更为复杂:既要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要维持较大的粮食生产规模,同时还要解决不同区域性质各异的土壤问题。
因此,中国此次立法并不是简单复制欧美的″减投入″路径,也不是重新走巴西式的土地开发道路。更准确地说,是减少不合理和低效率投入,让农业投入更准确地解决土壤和作物问题。
肥料行业:从″施多少″转向″怎么施、施什么″
相较于农药,新法对肥料和土壤管理的指向更为直接。
法律明确提出土壤调理、有机肥、粪肥还田、绿肥种植、粮豆轮作、测土配方施肥和精准施肥等措施。这些内容共同指向一个变化:耕地质量提升不能再主要依赖增加养分投入,而要更多考虑土壤条件、作物需求和养分利用效率。
这并不意味着传统化肥需求会快速下降。氮、磷、钾仍是粮食生产不可替代的基础养分,巴西塞拉多农业的发展也说明,改善土壤与合理使用矿质肥料并不矛盾。真正需要减少的是不合理和低效率投入。
因此,肥料行业可能首先发生的变化,是产品价值从″养分含量和吨成本″进一步向″单位养分能够产生多少有效产出″延伸。测土配方肥、作物专用肥、缓控释肥、稳定性肥料、水肥一体化以及其他提高养分利用效率的技术,将获得更明确的应用逻辑。
另一类机会来自具体的土壤问题。酸化、盐碱化、有机质不足等问题并不能依靠同一种方案解决。石灰质和白云石类调理材料、针对性土壤调理剂、有机质提升产品以及部分经过验证的微生物产品,都可能找到更加细分的市场。
这也意味着,未来土壤管理产品的竞争可能越来越区域化和场景化。企业需要回答的不再只是″产品含有什么″,而是针对什么土壤、什么作物、解决什么问题,以及效果能否被检测和验证。
农药行业:变化可能更多来自新的植保场景
与肥料不同,新法并没有针对某一种农药提出减量或替代要求,也不能据此得出″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的结论。
对植保行业更值得关注的,是耕地质量提升带来的生产方式变化。
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轮作、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规模化作业,会改变田间环境、耕作方式和施药条件,也可能重新塑造部分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例如,减少土壤翻耕会改变传统的杂草控制方式;秸秆覆盖和还田会改变田间微环境及部分病原菌、害虫的生存条件;轮作则可能改变病虫草害的种群结构和发生周期。
因此,新法对农药行业带来的核心变化并不是简单的″减药″,而是推动植保从产品竞争进一步走向效率竞争和场景竞争。
因此未来的植保机会,很可能越来越以″场景″来决定。

生物产品迎来机会,但最终要靠效果说话
随着土壤质量提升、绿色防控和精准农业受到更多重视,生物农药、微生物产品和生物刺激素确实可能获得更多应用机会。但这部法律并没有提出以生物产品替代传统农药和肥料,也不能据此把所有生物投入品都列为政策受益品类。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市场评价标准的变化。
过去,一些生物产品可以用″改善土壤″″促根″″抗逆″″增产″等宽泛概念打开市场。随着耕地质量监测、土壤检测和精准农业的发展,产品需要回答的问题会越来越具体:用于什么土壤和作物,解决什么问题,在什么剂量和条件下有效,改善哪些指标,最终能否给种植者带来稳定回报。
这对拥有明确应用场景和稳定田间数据的企业是机会,也会提高仅依靠概念营销产品的生存门槛。
从肥料、农药到生物产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释放出的产业信号其实指向同一个方向:农业投入品的价值,将越来越取决于其解决具体生产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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