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5年12月,农业农村部针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其试验范围共发布了44次公告,分别为公告第118号、143号、156号、171号、179号、189号、198号、211号、221号、234号、255号、267号、280号、288号、321号、343号、368号、401号、407号、422号、439号、464号、475号、512号、640号、685号、697号、708号、722号、733号、750号、766号、789号、797号、810号、825号、837号、849号、869号、897号、918号、945号、960号、975号。
到目前为止公告中试验资质有效期内单位212家,分布于我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按省(市)份统计,江苏省最多,共26家;山东省位居第二,23 家;北京第三,21家;其后依次为:浙江省13家,广东省12家、辽宁省11家,上海10家,湖北省、河北省、湖南省各9家,河南省、云南省、安徽省、广西省各7家,陕西省6家,天津、海南省各5家,福建省、黑龙江省各4家,四川省、江西省各3家,山西省、贵州省、甘肃省、新疆各2家,吉林省、内蒙古、宁夏各1家。
按试验范围统计,残留试验单位82家,其中,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8家,植物、动物代谢试验7家;产品化学试验单位64家,其中,(全)组分分析试验14家,理化性质测定试验56家,产品质量检测/储存稳定性试验61家;毒性试验单位19家,其中,急性毒性试验18家,重复染毒毒性试验8家,特殊毒性试验8家,代谢与毒物动力学试验5家,暴露量测试试验2家,微生物致病性试验4家;环境影响试验单位34家,其中,生态毒理试验32家,环境归趋试验10家;药效试验单位115家,其中,农林用农药试验单位107家(杀虫剂试验100家,杀菌剂试验91家,除草剂试验80家,植物生长调节剂试验51家),卫生用农药试验单位10家。
表1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