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化网报道:12月19日,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邦科技″)披露公告显示,其全资子公司Forbon Technology Netherlands B.V.(″荷兰富邦″)与原股东HNC HOLDING B.V.(简称″HNC″)的股权收购纠纷一审败诉,需向对方支付利息、补偿款及诉讼费等共计约610.52万欧元,按平均汇率折算后约合人民币4803.83万元。
回溯这场纠纷的源头,时间线需拉回2015年。彼时,富邦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荷兰富邦启动对HNC持有的Holland Novochem B.V.(下称″荷兰诺唯凯″)100%股权的收购,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款分四期支付,最后一期款项的付款期限为2018年。但交易推进至尾款支付阶段时,双方因荷兰诺唯凯2017年度利润计算方式产生分歧,直接导致第四期股权款的具体金额迟迟无法达成共识,为后续的长期纠纷埋下隐患。
为推进争议解决,2019年5月,富邦科技将自有资金及募投项目″荷兰诺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中的对应款项,共计938.98万欧元足额支付至境外CMS Derks Star Busmann N.V.托管账户(″CMS托管账户″),但交易对方HNC并未接受该笔托管款项。协商无果后,双方将争议提交至荷兰当地法院,2024年3月阿姆斯特丹法院作出裁定,要求荷兰富邦向HNC支付股权转让款928.92万欧元,对应的荷兰诺唯凯15%股权也于2024年3月21日完成交割。
股权交割完成并未终结双方的争议。2024年10月,HNC向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提起损失赔偿诉讼,要求荷兰富邦支付多项款项,包括以928.92万欧元为本金自2018年7月31日起计算的法定商业利息、2018-2024年期间荷兰诺唯凯15%股权对应的股息、2.5万欧元延迟支付补偿款及对应利息,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面对HNC的诉讼主张,荷兰富邦于2024年12月提起反诉,指控HNC违反股权购买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但这一反诉请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
根据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2025年12月17日下发的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对荷兰富邦不利:
其一,需向HNC支付以928.92万欧元为本金计算的法定商业利息(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全额支付之日止,2024年3月22日后本金不再产生新利息,但需计算利息的利息,截至2025年12月18日约603.06万欧元);
其二,支付2.5万欧元补偿款及对应利息(截至2025年12月18日约4.79万欧元);
其三,承担执行费用5543.95欧元及本诉部分诉讼费1.88万欧元。同时,法院驳回了HNC关于未支付股息的诉求,也驳回了荷兰富邦的反诉请求,并判令荷兰富邦承担反诉部分诉讼费2317.50欧元。经核算,截至2025年12月18日,荷兰富邦需支付的款项总额达610.52万欧元。
富邦科技表示,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公司同时强调,该判决为一审结果,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