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保(植检、农技)站(总站、中心),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各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药(农化、药械)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及相关单位:
经农业农村部批准,第四十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定于2026年11月下旬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本届展会主题为“精准用药 提质增效”,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办,厦门市凤凰创意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共同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21~23日展览,20日报到。
地点: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福州路东段88号)。
二、招商招展
本届展会招商招展和会务服务工作由厦门市凤凰创意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现面向农药原药、农药中间体、农药制剂、植保机械、绿色防控产品、智能监测设备、包装设备等农药械(农资、农化)生产企业开展招商招展。请有参展意愿的企业尽快与组委会联系。联系人:李春华,联系方式:18030268081,电子邮箱:251090035@qq.com。
三、主体活动安排
(一)主题活动与信息发布。11月21日全天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9号馆举行。主要内容包括:解读农药登记管理政策;介绍我国农药创新发展与应用情况;发布2026年全国主要农作物病虫发生防控概况、抗药性监测结果以及植保植检工作大事要事;发布植保新产品新技术信息;发布互联网规范经营农药倡议书。
(二)展馆展览。11月21~23日(布展时间18~20日),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举办农药原药、农药中间体、农药制剂、植保机械、绿色防控产品、智能监测设备、包装设备等产品展览,集中展示国内外农药等农化新产品新技术,病虫害监测防控使用的新器械新设备,以及植保领域科技成果展等。倡导各参展企业绿色环保搭建展台,不铺张浪费、不互相攀比。
(三)渠道对接活动。举办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与农药企业供需对接、生物防治“三进”对接交流活动,搭建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基地与参展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绿色防控产品的推广落地与示范应用;举办农业高校毕业生与植保农化企业对接活动,搭建就业沟通公益平台,促进人才与岗位的精准匹配。
(四)高校科研单位植保成果展。聚焦植保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的前沿方向,采用“图文展示+成果解读+现场交流”的多元形式,集中展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科学用药、绿色防控、精准测报和高效植保机械应用的最新研发成果。
四、参会人员
农业植保行政管理与技术推广部门、科研与教学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农药(农化、药械)生产企业及行业协会(学会)、农资、化工系统代表,农药械经销商,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
五、有关事项
(一)各级植保机构人员重点参加展会主题活动、信息发布、渠道对接、展览展示等内容。
(二)各省级植保机构可组团参加(各单位、个人自愿报名),统一报到,实名注册,并由组委会协助联系宾馆,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大会组委会将在住宿宾馆设置参会代表证及参会资料领取处。
(三)各省级植保机构请于10月25日前将本辖区各级植保和农技推广部门技术人员参会回执(见附件1)发送至组委会邮箱:3901640357@qq.com。
各省级植保机构确定负责人和联络员各1名,食宿费用由大会组委会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并将名单回执(见附件2)于10月25日前报送展会联系人。其他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各单位自理。
(四)为方便本系统人员参会,大会组委会为自行参会代表预留了部分宾馆房间,同时在住宿宾馆设置报到和会议资料领取处,如有需要可与组委会联系。
(五)请各省级植保机构以适当方式及时向辖区内各级植保管理和技术推广机构、有关农药械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资经销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转发通知。
(六)与会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期间违规吃请、相互宴请。
六、联系方式
有关会议的具体问题和建议,请与会务组联系。
(一)全国农技中心农药药械处
联 系 人:秦萌、任宗杰
联系电话:010-59194523/4770
电子邮箱:5669953@qq.com、renzongjie@agri.gov.cn
(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
联 系 人:涂坦、徐翔
联系电话:15198093887、15718015723
电子邮箱:sczbgy@126.com、sichuanppsnyk@163.com
(三)厦门市凤凰创意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及酒店预定)
联系方式:范敬文 18006017719
蔡玉璇 18106984002
李春华 18030268081
电子邮箱:3901640357@qq.com
附件:
1.各省(区、市)植保机构参加第四十届中国植保双交会人员回执
2.各省(区、市)植保机构参加第四十届中国植保1双交会组织联系人回执
(附件详见:https://natesc.agri.cn/News/des?kind=&id=4f712098-b5a9-4884-976c-569fff0e3811&CategoryId=cb2a3d19-a7bd-4aa0-8f4e-4fdda4842057)
全国农技中心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