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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再评审更新,苯并烯氟菌唑、烯草酮等19个成分有效期延长

大农化网报道:2026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植物保护产品市场投放法规》(EC)No 1107/2009第17条,正式通过实施条例(EU)2026/1421,修订欧盟农药活性物质批准名单(EU)No 540/2011。由于官方无法在现有批准到期前完成再评审程序,苄嘧磺隆、苯并烯氟菌唑、烯草酮等19个活性物质的批准有效期获得延长。

欧盟再评审更新,苯并烯氟菌唑、烯草酮等19个成分有效期延长

欧盟委员会表示,上述物质再评审程序的延迟原因"均超出申请人控制范围"。这一法律认定是触发临时延期机制的前提。此次延长期限并非"一刀切",而是根据各物质再评审的实际进度、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及报告员成员国的评估状态逐案设定。

该实施条例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第(44)条进一步明确了后续处置规则:若委员会日后通过法规决定不予续批,则相关活性物质的批准到期日应为该否决法规生效日与原到期日二者中的较晚者;若决定续批,则应尽可能设定最早的适用日期,以实现平稳过渡。

19个活性物质延期详情一览

欧盟再评审更新,苯并烯氟菌唑、烯草酮等19个成分有效期延长

 从市场影响看,此次"批量延期"为19个活性物质在欧盟市场的继续销售提供了1至3年的法律缓冲期,短期内消除了因批准到期导致的"断崖式"退市风险。然而,延长期限的差异化安排也折射出欧盟农药再评审体系的系统性瓶颈——报告员成员国资源不足、EFSA评估周期拉长、ED评估标准趋严等因素叠加,使得再评审程序的平均耗时已远超法规设计的理论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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