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及客户: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2025年第3号令和第925号公告,严守合规底线,筑牢内控根基,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包括不限于: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等)与原受托加工企业的委托关系,因原受托加工企业未定期向本公司反馈生产、销售、库存数据及产品样品,存在重大的合规及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故依据合同约定及《农药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原委托合同关系于2025年12月31日正式终止。2026年1月1日起视需求情况再行签署。
二、原受托加工企业,在2026年1月15日前上报原受委托加工产品库存情况(品名、对应的批号、数量、商标、规格等情况),每批产品封样4瓶,送本公司检测和留样。公司对上报的委托加工信息统一建档。公司在收到政府部门发送的监督抽查样品确认单后,根据建档信息核实,没有备案的,一律以假冒处理。
三、公司组织专项小组,根据上报信息集中在市场和厂家仓库进行核查。
若有任何疑问,可随时通过原有对接渠道或公司官方联系方式与我们沟通。
特此声明。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