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大农化 发布于 2025年8月8日 评论(0) 阅读(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强化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制定了《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可以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农业农村部 2022年4月2日 关于作者: 大农化 立足农业 服务农民 相关文章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点赞(2) 阅读(4)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 点赞(2) 阅读(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令2022年 第4号 点赞(1) 阅读(3) 热门文章 1辣椒的营养成分和食用方法 点赞(10) 阅读(58) 2玉米须的功效与作用 点赞(7) 阅读(47) 3绿豆汤的功效与作用有哪些? 点赞(6) 阅读(43) 4美邦股份历经三次跃升,登记证件数量高居全国第二 点赞(6) 阅读(43) 5南瓜-有关南瓜的知识 点赞(7) 阅读(37)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评论 * 显示名称 * 邮箱 * 网站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