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5日,随着巴斯夫公司在中国申请的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核心化合物专利CN101115723B正式届满终止,国内仿制农药企业迎来了一个重量级SDHI杀菌剂品种的市场准入窗口。
但是中国的化合物专利到期,并不意味着在全球就可以自由销售, 目前氟唑菌酰胺在巴西的化合物专利仍未到期。

氟唑菌酰胺在巴西的对应专利BRPI0608157B1,其预估到期日为2029年12月3日,较中国专利整整晚了近四年。对于有计划将氟唑菌酰胺产品出口到巴西市场、或是在巴西进行本地化生产销售的中国企业需要关注。

为什么同样是基于同一份PCT申请的化合物专利,中国和巴西的保护到期时间会相差如此之大?巴西专利的保护范围与中国又有何不同?
一、巴西专利期限制度
1.1 旧法时代
要理解巴西专利BRPI0608157B1为何至今仍在有效期内,首先需要回顾巴西《工业产权法》第40条的历史规定。
巴西现行《工业产权法》于1996年5月14日颁布实施。其中第40条的主文 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5年。这一规定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的要求是一致的。
但问题出在第40条的独款规定。该独款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得少于自授权日起1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得少于自授权日起7年。
在专利审查效率较高的国家,申请日+20年通常已经足够长,这个″兜底条款″看似多余。但在巴西,情况截然不同。由于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长期面临严重审查积压,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从提交到最终获得授权,耗时超过10年是家常便饭。
于是,第40条独款实际上创造了一个独特的专利期限计算规则:保护期取申请日+20年和授权日+10年两者的较长者。假设一项专利申请于2006年提交,但直到2019年才获得授权(审查耗时13年),那么按照旧法:
申请日+20年:2006年+20年 = 2026年到期
授权日+10年:2019年+10年 = 2029年到期
两者取其长者,即2029年到期。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因INPI审查缓慢而″意外″获得了额外的保护期。
1.2 2021年巴西最高法院裁定第40条独款违宪
2016年,巴西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PGR)向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提起了第5529号违宪直接诉讼(ADI 5529),质疑第40条独款的合宪性。PGR的核心论点是:第40条独款使得专利保护期限变得″不确定″,因为专利何时到期完全取决于INPI的审查速度——审查越慢,保护期反而越长,这违背了自由竞争、法律确定性以及公共行政效率等宪法原则。
经过长达五年的审理,2021年5月6日,巴西联邦最高法院以9票支持、2票反对的压倒性多数裁定:《工业产权法》第40条独款违宪。法院认为,以授权日为起算点的自动延期机制具有″不公平和违宪″的性质,因为它″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使私人利益获得了特权″。
一般规则:裁决具有不溯及既往效果,即自裁决公布之日(2021年5月14日)起生效。这意味着,在此之前已经依据第40条独款获得授权的专利,其保护期计算方式不因此裁决而改变。
两项重要例外(即裁决具有溯及既往效果):
例外一:涉及药品、制药工艺以及用于健康领域的设备和/或材料的专利。这些专利即使在此之前已获得授权,保护期也将被缩短为自申请日起20年。
例外二:在2021年4月7日之前已经依据第40条独款违宪论据被提起司法诉讼的专利。对这些专利,裁决同样具有追溯效力。
1.3 氟唑菌酰胺巴西化合物专利专利适用法律
BRPI0608157B1于2019年12月3日获得授权,远早于最高法院裁决生效日期(2021年5月14日)。因此,该专利落入″一般规则″的适用范围——即不受违宪裁决的影响。
氟唑菌酰胺是一种农用杀菌剂,属于农化领域,而非″药品、制药工艺以及用于健康领域的设备和/或材料″。因此,例外一不适用。同时,目前公开信息中未见该专利在2021年4月7日前被提起过以第40条独款违宪为依据的无效诉讼。因此,例外二也不适用。
按照第40条旧法规定的″申请日+20年″与″授权日+10年″取其长者:
申请日2006年2月15日 + 20年 = 2026年2月15日
授权日2019年12月3日 + 10年 = 2029年12月3日
两者取其长者,BRPI0608157B1的保护到期日即为2029年12月3日。

二、巴西授权版本与中国保护范围不同
同族专利在不同国家授权范围不同,在国际专利实践中属于常见现象,通常与各国的审查实践及申请人的策略选择相关。中国和巴西授权范围的差异可能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专利申请于2012年获得授权,审查过程中可能根据现有技术检索结果对权利要求进行了调整,但最终维持了相对较宽的通式保护范围。而巴西专利直至2019年才获得授权,审查周期长达13年,期间审查员可能引用了不同的对比文件或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了不同的异议。
2.巴西INPI在专利审查中对于权利要求中采用″或″式宽泛表述(如m=2或3)以及功能上位化特征的审查标准与部分其他国家存在差异,对″清楚性″和″支持性″的要求可能更为严格。
三、对中国农化企业的风险提示
不要在巴西市场″裸奔″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最危险的心态莫过于:″中国专利都到期了,全球应该都一样吧?″
事实是,在全球约46件同族专利申请中,虽然欧洲、美国等主要市场的专利都将于2026年2月前后到期,但巴西(2029年12月)和台湾地区(2030年3月)等市场仍有数年保护期。
巴西是全球最大的农药进口国之一,也是中国农药出口的重要目的地。如果将在中国合法生产的氟唑菌酰胺原药或制剂出口到巴西,或者直接以该产品参加巴西当地的农化展会、进行市场推广,均可能构成对BRPI0608157B1的专利侵权。
主要参考来源:
BRPI0608157B1授权公告文本(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
CN101115723B授权公告文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
巴西《工业产权法》(Lei nº 9.279/1996)第40条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ADI 5529号违宪直接诉讼裁决(2021年5月6日/12日)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关于ADI 5529效力调控的裁定(2021年5月12日)
氟唑菌酰胺PCT国际申请WO 2006/087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