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欧盟悄悄丢出一份新版食品与饲料Omnibus草案,提出的核心变化只有一句话——把农药活性成分的授权,从“定期复审制”改成“基本无限期制”。
从草案内容来看,欧盟想做的事非常干脆利落:
大部分农药成分不再有10~15年的授权期限;
只有“高危物质”、候选替代物质或特殊用途的品种才继续定期评估;
其他农药成分,只要没“惹事”,理论上可以 一直被使用。
看来是自己都被自己整烦了。
对于新政,当然有人欢喜有人忧。
农药企业:以往每次复审都是烧钱、烧时间的硬仗,甚至可能因为新研究而被撤销批准。现在好了,门槛降低,确定性提高,研发投资和商业计划都更稳。
农民:至少表面上不必担心“今年能用、明年禁了”的情况,供应稳定,价格也可能更可控。
环保组织(如PAN):“这是要把欧洲20年的严格监管制度,一夜之间打回初版吗?”
PAN Europe 对此草案表示最深切的担忧,指出三大严重问题:
(1)无限期批准,去除再评估动力
过去正是在那些周期性复审中,一些被证明对健康或环境有严重负面影响的农药才被淘汰。无限期授权将让这些“问题农药”有可能长期流通。
(2)剥夺国家层面采纳最新独立科学的义务
该草案试图“抹除”各国按照2024年欧盟法院裁决(要求成员国在国家审批中考虑最新科学证据)的职责,从而阻断科学研究→监管决策的通道。
(3)延长“宽限期(grace periods)” —允许危险农药被禁后继续使用多年
即便某些农药被认定有害并宣布禁用,根据草案,它们仍可能被允许再继续销售或使用3年。也就是说,诸如内分泌干扰物、致癌物、神经毒性物质等高风险农药,有可能在被禁用后依然残留在市场和田间。
PAN Europe的科学与政策团队强调:如果通过,这样的制度改革将意味着过去几十年欧盟所建立起来、基于科学审查与定期复评的农药安全机制将被根本颠覆。
其实草案不只有“放松”部分,也有“收紧”的部分。
(1)进口农产品也要遵守欧盟残留标准
欧盟准备取消“进口限量”豁免,这意味着:
国外农产品想卖到欧洲,必须遵守跟欧盟农民一样严格的标准。
这对全球农产品贸易影响巨大,中国、南美、东欧等出口国可能都要重新调整农业投入品。
(2)生物农药将迎来“快车道”
欧盟同时提出:
给生物防治剂设定12个月评估期限;
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可以当“加速审核员”;
通过临时批准推动新产品落地。
也就是说,生物农药会比过去更容易、更快获批。
看来欧盟是想给传统农药松绑,同时为生物农药铺红毯。
离市场越近的,也不一定就离消费者越远?
你说呢?
最难的问题是:以后全世界农药禁限用政策少了一个重要的风向标,没得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