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大农化 发布于 2025-09-13 01:34:40 评论(0) 阅读(26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强化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制定了《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可以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农业农村部 2022年4月2日 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点赞(489) 阅读(789)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 提升行动有关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赞(538) 阅读(986)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文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附:《意见》(全文) 点赞(553) 阅读(1,023) 热门文章 18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将通过认定 点赞(325) 阅读(5,270) 2PPO抑制剂类除草剂吡草醚的登记开发与产业化进阶路径 点赞(367) 阅读(4,013) 3氟唑菌酰胺专利到期前的中国博弈 点赞(358) 阅读(3,938) 4这家公司荣获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 点赞(338) 阅读(3,916) 510种新有效成分首登,307个农药产品获批仅限出口 点赞(349) 阅读(3,888)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评论 * 显示名称 * 邮箱 * 网站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