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大农化 发布于 2025-09-13 01:34:40 评论(0) 阅读(38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强化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制定了《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可以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农业农村部 2022年4月2日 相关文章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点赞(77) 阅读(154)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 点赞(120) 阅读(211) 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点赞(762) 阅读(1,141) 热门文章 1允发Pilarquim全新上市国内首个多杀霉素微囊悬浮剂产品——″允迪®″ 点赞(79) 阅读(9,828) 241个氟唑菌酰胺产品在我国取得登记 点赞(1.77K) 阅读(4,241) 3小麦后期管理技术:如何提高小麦千粒重 点赞(1.82K) 阅读(3,609) 4棚室茄子要注意品种选择 点赞(1.78K) 阅读(3,510) 5番茄空洞果(空腔果)是如何发生的,如何预防 点赞(1.81K) 阅读(3,505) 发表回复 取消回复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评论 * 显示名称 * 邮箱 * 网站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