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里奥格兰德州政府实施了南里奥格兰德州环境规范化计划(PRA/RS)。该措施载于2026年第58.804号法令。该法令旨在规范该州农村地区的土地环境,并制定了永久保护区和法定保护区内具有环境责任的农村土地和财产的相关规定。
该法令将 PRA/RS 与 2012 年 5 月 25 日第 12.651 号联邦法律、2012 年 10 月 17 日第 7.830 号联邦法令、2014 年 5 月 5 日第 8.235 号联邦法令以及 2025 年 6 月 3 日第 58.190 号州法令联系起来。
环境规范化是指在农村地区开展的旨在使土地或产业符合环境法规的活动。其重点在于维护或恢复永久保护区,以及维护、恢复或补偿法定保护区。
主要仪器
PRA/RS包含四项主要工具。第一项是农村环境登记册。第二项是退化和改变区域恢复项目(PRADA)。第三项是承诺协议。第四项是环境储备配额(如适用)。
参与该计划的前提是农村房产已事先在农村环境登记册(CAR)中登记。业主或占有者可在主管环境机构发出通知后一年内申请参与,该通知将在CAR核实并确定环境责任后发出。
该法令规定,每处农村房产或农村用地只需签署一份承诺协议即可履行相关义务。所承担的义务必须在农村环境登记系统中进行记录。
根据2012年第12.651号联邦法律的过渡条款,拥有或占有农村土地且承担环境责任的业主或经营者可以加入农村土地登记处/农村系统(PRA/RS)。如果业主或经营者未在农村环境登记册(CAR)中申报所有环境责任,环境机构可以通知其更正信息。只要遵守联邦法律规定的期限,即使未申报,也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分析农村环境登记册(CAR)后,环保部门将通知永久保护区(APP)和法定保护区内,在2008年7月22日之前存在环境责任的农村土地所有者或占有者。申请遵守该计划的期限也为一年。遵守期限的途径是提交环境规范化提案。
行政影响
加入 PRA/RS 计划具有行政效力。加入该计划后,在履行承诺协议期间,农村土地所有者或占有者不会因在 2008 年 7 月 22 日之前划定的永久保护区 (APP) 和法定保护区内非法清除植被而被罚款。
签署承诺协议后,只要履行了环境整改的既定义务,因这些违规行为而产生的制裁将被暂停。该法令不适用于已在行政领域作出最终判决的案件,也不适用于罚款。此外,该法令还保留对2008年7月22日之后发生的违规行为的处罚。
在永久保护区和法定保护区内开展原生植被再生和恢复行动,必须遵循《环境恢复计划》(PRADA)。具体时间表和技术指南必须纳入《承诺协议》。参与该计划并不代表土地所有权或占有权的认定。
区域恢复
该法令规定,农村土地所有者或占有者有义务恢复永久保护区(APP)或法定保护区内原生植被覆盖不足的区域,但2012年第12.651号联邦法律授权的用途除外。恢复和再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管理本地物种的自然更新;种植本地物种;将本地物种种植与自然更新相结合;在待恢复总面积的50%以内,将外来木本、多年生、果树或长周期物种与本地物种间作;或将外来牧草物种与本地物种间作。
该法令要求在适用情况下控制入侵性外来物种。重新种植必须尊重土地所在生物群落的植物群落特征和具体特性。该法令还禁止在间作或间作种植中采用官方名录中列明的入侵性外来物种。
永久保护区(APP)的环境整治工作必须在签署承诺协议后的十二年内完成。如果拟定的整治期限不超过六年,则整治工作必须覆盖整个区域,只需提交一份最终报告。如果期限超过六年,则所有者或占有者必须提交两份监测报告:一份在承诺协议规定的期限过半时提交,另一份在期限结束时提交。
法定储备
就法定储备金而言,该法令允许采取其他替代方案。房产可以抵扣法定储备金,将永久保护区(APP)纳入法定储备金百分比的计算,或者在公寓或农村房产中集体建立法定储备金制度。
对法定保护区的补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取得环境保护区配额;根据环境地役权或法定保护区制度租赁区域;将位于公有保护单元内的区域捐赠给公共机构,等待土地正规化;或在同一所有权的土地上或从第三方获得的土地上登记超过法定保护区的等效区域,该区域已建立原生植被,正在进行再生或恢复,前提是该区域位于同一生物群落中。
该法令优先考虑在南里奥格兰德州境内进行补偿,如有可能。若补偿地点位于州外,则该方案必须提供选址的技术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经州主管环境机构分析并确认植被过剩的土地才能用于补偿。
当生产者选择在其自有土地上恢复法定保护区时,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自签署承诺协议之日起算。每两年必须执行一次恢复计划,恢复面积至少为所需总面积的十分之一。
环境恢复计划 (PRADA) 可以采用特定格式或标准化格式。标准化 PRADA 将直接在环境与基础设施秘书处定义的系统中填写和生成。在这种情况下,无需技术责任注释。即便如此,环境机构仍可提出对特定 PRADA 进行调整的要求,并提供技术理由。
具体的环境恢复和修复计划 (PRADA) 必须包括对存在环境责任的区域的识别和描述、恢复、重建或再生方法、实际时间表、2008 年 7 月 22 日之前可能与南里奥格兰德州环境恢复计划 (PRA/RS) 相关的行政处罚的识别,以及技术责任注释。
环境规范化方案获批后,农村土地所有者或占有者将收到通知,需在通知发出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一百二十天内签署承诺协议。签署该协议即正式确认其遵守环境规范化方案,并启动环境责任整改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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