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公布了2025年上半年农业行政执法10起典型案例,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查处的“卞某某使用其他拖拉机的证书和牌照案”成功入选。
作为一起农机行政执法案例,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类似于卞某某使用其他拖拉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违法情形不是个例,但对于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这种机型来说,外形相似度较高,用于确认其惟一性的发动机钢印号、车架钢印号锈蚀严重,难以辨识,因而使用其他拖拉机的证书和牌照时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即使遇到执法检查,也往往会成为“漏网之鱼”。为提高执法效能,我市农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坚持“一次检查,全面排查”,在检查驾驶证、行驶证的基础上,一方面运用“江苏农机监理APP”查询核对证件所记载的信息,另一方面比对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的发动机钢印号、车架钢印号,针对发动机、车架钢印号难以辨识的,围绕驾驶室、前照灯、后视镜等主要部件的外形、安装位置等细节进行识别和区分,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此外,就该案来说,当事人卞某某之所以使用其他拖拉机的证书和牌照,是因为卞某某原先有一台已申领牌照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但机龄较长、机况较差,获悉邻镇严某有一台机况较好的拖拉机欲出售,便向严某购买该机。如若卞某某及时与严某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便可依法获得所购拖拉机的证书和牌照。然而,卞某某为图省事,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却私自将原先拖拉机的行驶证、号牌用于所购拖拉机,从而构成违法行为。结合农机行政执法实践来看,农机手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普遍较弱,基于此,执法人员办理此案时,突出将普法宣传放在首位,既通过充分说理,让当事人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广大农机手学法、知法、守法,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不断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