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化网报道:2026年10月31日,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山东和立伟肥业有限公司(简称″和立伟″)及其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及附条件增资协议》,拟以现金3,424.51万元受让上官子晗、窦秀莲、邵鲁峰、周炜、周美侠、丛潇合计持有的和立伟51%股权。在协议约定的相关业绩条件达成后,国光股份还将以现金对和立伟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不新增注册资本,亦不改变和立伟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光股份将持有和立伟51%股权,和立伟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和立伟成立于2023年11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从事高塔复合肥等肥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多条不同类型的肥料生产线,产品涵盖十余个系列、上百个品种,包括高塔硫基复合肥、针状肥、大量元素水溶肥等。
财务数据则显示,和立伟已有一定收入规模,但盈利基础仍较薄弱。2025年,和立伟实现营业收入2.50亿元,净利润亏损59.26万元;2026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9,734.19万元,净利润139.48万元,净利率约为1.43%。截至2026年4月末,和立伟资产总额为2.84亿元,负债总额为2.25亿元,资产负债率约79.16%,较2025年末约74.01%的水平进一步上升。
相比单纯的股权收购,本次交易更值得关注的是″股权转让、业务转移、附条件增资″相互绑定的安排。根据协议,转让方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将其投资控股的、从事与和立伟相同或相似业务企业的肥料业务,实质性转移至和立伟或其指定主体,包括将相关竞争企业的客户资源转化为和立伟客户;业务转移完成后,转让方及其投资主体不再实质从事竞争业务。这意味着,国光股份此次收购的不仅是和立伟现有股权和产能,还包括转让方体系内相关肥料业务及客户资源的整合预期。
附条件增资则构成了与业务整合和盈利兑现挂钩的后续投入机制。协议约定,2027年和立伟净利润须不低于1,050万元;2028年净利润须不低于1,050万元且高于2027年;2029年净利润须高于2027年、2028年净利润及1,050万元三者中的最高值。达到相应条件后,国光股份按照以6.5倍估值倍数和51%持股比例为基础的公式分阶段增资,三次增资累计不超过1.2亿元。
因此,1.2亿元是附条件增资的上限,而非确定支出,实际投入金额取决于和立伟后续利润水平及增长情况。若2027年净利润恰好为1,050万元,按协议公式测算,首期增资金额仅约56.24万元。与直接支付给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款不同,后续增资款将留在和立伟体内,在支持业务承接和经营扩张的同时,也有助于补充其权益资金。
对于国光股份而言,本次投资是其围绕″全程方案″完善肥料业务布局的一步。和立伟本身为国光股份主要供应商之一,双方已有业务合作基础。由采购合作转向控股整合,有助于国光股份向上游复合肥生产环节延伸,并推动双方在产品、品牌和渠道等方面协同,为作物全程解决方案提供更完整的肥料产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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