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对外发布提示,三项危险化学品强制性安全标准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分别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随着新规落地,我国危化领域安全监管从定性排查转向可量化、可执行的刚性管理模式,将全面重塑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据了解,新版重大隐患判定准则一共梳理出53项量化重大隐患情形,把以往比较模糊的安全条款进行细化落地。像人员定位系统失效、特殊作业票证管理流于形式、检维修流程管控缺失、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未压实等问题,今后一经查实,可直接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另外两项配套标准,则聚焦重大危险源责任链条与设备检修全流程。一方面明确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三级包保的履职清单,做到责任到人;另一方面对化工企业最为高频的检修作业,从方案编制、风险辨识、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到停工、检修、复产全流程做出统一规范,堵住检维修环节高频事故漏洞。
新标准实施后,全国各地化工、危化品企业需要对照条款完成全面自查自纠,及时完成隐患闭环整改。各级应急监管部门也将把三项标准作为现场执法检查的直接依据。业内人士表示,标准的落地有助于推动化工行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但对中小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人员专业素养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改造与制度落地仍需要一定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