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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政策大修,强劲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7月底,农业农村部就新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这是2017年版农药登记规则实施以来,行业迎来的首次全面系统修订。本次改革细化6年试验数据保护机制、打通登记资料合法流转通道、收紧同质化登记申报门槛,直指国内农药行业长期存在的低效竞争、创新不足等行业痛点。

       业内看来,这场制度升级,正在改变行业运行现状,推动农药产业从粗放的“拿证竞争”转向高质量的“技术竞争”。

       长期以来,国内农药行业存在明显的发展弊病。此前法规条文虽明确新化合物可享受6年数据保护期,但缺乏配套落地细则,保护效果有限,难以切实保障企业研发权益。一款投入重金、耗时数年研发的原创农药,一旦完成登记上市,很快就会迎来大批跟风仿制产品。多数企业不愿投入源头创新,转而通过微调配方、改动含量、更换包装等低成本方式申报登记,依靠同质化产品抢占市场。这也导致行业登记证存量庞大,但真正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新品稀缺,低端价格竞争持续拖累行业发展。

       本次登记制度修订,从规则层面补上了以往的制度短板,核心调整体现在3个核心方面。

       首先,6年数据保护正式落地实操,有效约束了行业无偿跟风仿制的普遍现象。新规明确,全新化合物登记后的6年保护周期内,企业若要仿制跟进,必须自主完成全套试验认证,或同时取得原药、制剂持有企业的双重授权,大幅压缩了以往低成本“搭便车”的操作空间,从制度上保护原创研发成果。

       其次,登记资料流转实现规范化、合法化。旧规框架下,登记资料转让仅有原则性表述,无具体操作路径,行业存量优质登记资源长期难以盘活。新版规则细化转让流程,具备合法生产资质的企业可依规转让登记资料,同步完成旧证注销、新证核发,并设置5年禁止二次转让的约束条款,严防登记证倒卖炒作。同时明确专供境外的出口登记资料不得转让,进一步规整行业资源流转秩序。

       再次,大幅压缩“换皮登记”的生存空间。新规调整了旧版相对宽松的同类农药认定标准,企业申报全新配比、含量的农药产品,必须提供充分的应用价值说明,无实际生产应用意义的微调改款申报将被严格限制。加之登记申报全流程电子化、审核标准全面收紧,有望缓解行业虚假登记、低效登记的不良现象。

       规则迭代之下,行业不同市场主体迎来冷暖不一的发展处境。对于深耕原创研发的头部农化企业而言,本次改革释放了明确的政策红利。农药新品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过往原创成果极易被快速仿制,导致企业研发投入难以回本,创新积极性持续受挫。6年数据保护机制的落地,为原创产品预留了稳定的市场培育和收益周期,有望有效调动企业做原创研发的积极性。

       反观广大中小制剂企业,行业入行门槛提高带来了切实的转型压力。长期以来,多数中小农资企业依托过期专利产品、低成本仿制登记维持经营。新规实施后,仿制创新产品的试验、授权成本大幅攀升,缺乏资金和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持续收缩。业内普遍预判,大量闲置无效的僵尸登记证将加速出清,行业资源将进一步向优质企业集中,行业资源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靠拢。

       梳理发现,本次改革也难以一次性化解行业所有长期积弊。目前,6年数据保护机制仅针对全新研发的创新化合物,市场流通量最大的过期专利老产品,同质化竞争问题依旧存在、难以快速改观。同时,登记资料放开流转,在盘活存量资源的同时,也对后续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严控资料造假、资质错配等问题,仍是监管后续需要完善的重点。此外,不少基层从业者担忧,登记合规成本上涨,或将逐级传导至终端农资市场,加重种植户的用药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数据保护机制并非行业垄断,而是对行业规则的合理优化。6年保护期满后,所有企业均可正常开展仿制申报;保护期内,企业也可通过自主试验实现合规跟进,只是杜绝了无成本抄袭的粗放竞争模式。本次改革的核心,是改变行业“重拿证、轻研发”的老旧风气,引导产业竞争从比拼登记证数量,转向比拼产品品质、应用技术和服务能力。

       政策为行业创新转型扫清了制度障碍,但产业升级不能只靠政策兜底。此次登记制度改革,本质是对行业粗放发展模式的纠偏,重新确立了研发创新的市场价值。短期而言,新规抬高了行业准入,中小药企生存压力加大,行业洗牌或将提速;长期来看,随着低成本仿制空间不断压缩,行业低价内卷乱象将逐步缓解,国内农药产业也将慢慢转向以技术、产品、服务为核心的良性竞争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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