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杀虫环原药的联合严正声明
近期,市场出现无证生产、违规销售杀虫环原药乱象。为肃清市场、维护权益,盐城联合伟业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生产方″)与联磷磷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销售方″)联合声明如下:
一、资质唯一性
生产方持有87.5%杀虫环原药农药登记证(PD20080049)、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许(苏)0134)及企业标准(Q/320922 LHW 007-2022),系国内该含量杀虫环原药唯一持证生产企业。任何无证生产、无授权销售行为均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七条,所涉产品依法认定为假劣农药,不受法律保护。
二、独家销售授权
销售方系生产方在中国大陆(港澳台除外)独家授权的销售企业,负责市场销售、渠道管理及售后服务。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擅自宣称其制剂产品使用我方原药或在标签标识中攀附我方商誉,均构成侵权,我方将依法追责。
三、维权措施
对上述侵权行为,我方坚持零容忍,并采取以下措施:
行政举报:向农业农村部及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举报,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及工具,并处货值10-20倍罚款;
刑事报案:对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假冒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责任;
民事追偿:诉请法院判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全额索赔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四、采购提示
为保障权益,请务必通过我方官方渠道采购,核验授权书及″三证″。坚决抵制无证及非授权货源。欢迎社会各界举报违法线索。生产方联系人:王淼 13851772327;销售方联系人:王志雄 18651616599
特此声明。
盐城联合伟业化工有限公司(盖章)
联磷磷品(上海)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