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2026年近期的登记实操中,天昱小伙伴儿发现印尼农业部以含量超出允许登记的上限为理由,拒绝了部分的登记申请。
印尼农业部 2019 年曾公示一份有效成分登记含量上限草案,当年并未正式立法落地,一度被行业忽略。

按照印尼法规,g/L默认液体制剂,%默认固体制剂。
特别提醒:👇
✅️草案覆盖成分:严格卡死登记最高含量
所有列入 2019 草案的有效成分,制剂含量不得突破规定上限,超标不予登记,选品阶段必须优先核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草案未收录,但存在行业默认登记上限的成分:充分调研降低风险
部分除草剂、杀虫剂虽不在 2019 管控草案内,但印尼农业部长期执行隐性含量限制,申报同样会被驳回,例如草铵膦可溶液剂,登记上限默认 200g/L,高于该规格水剂、可溶液剂无法获批新登记。
✅️已经获批的超上限的产品:主动联系农业部,及时变更登记含量
根据与印尼官方的沟通,官方明确说明已经获批的百草枯,超出草案200g/L上限的,申请人需要本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格变更,将有效成分含量下调至 200g/L 及以下,未按期完成变更的登记证将会被注销。其他产品印尼官方暂未给出明确指令。提醒持有超高含量登记的申请人,诸如乙酰甲胺磷97%,杀虫双500 g/L,甲维盐100g/L, 高效氯氟氰菊酯250 g/L等,关注政策及时变更。
